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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广西银海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)

    发布时间:2025-08-11 11:36


    北不动产公告〔2025〕珠城e登 4513号

    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
 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   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业务细类 不动产坐落 备注
    {{$index+1}} 桂(2025)北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363号 广西银海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最高额抵押注销 北海市四川路西侧、新世纪大道南侧侨建公寓A2幢1单元401号

    公告单位: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    2025年08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