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广西银海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)
发布时间:2025-08-11 11:36
北不动产公告〔2025〕珠城e登 4513号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| 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业务细类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{{$index+1}} | 桂(2025)北海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363号 | 广西银海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最高额抵押注销 | 北海市四川路西侧、新世纪大道南侧侨建公寓A2幢1单元401号 |
公告单位: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08月11日